林鄭月娥接納張舉能接任首席法官 明年1月履新

張舉能法官
張舉能法官
林鄭月娥
林鄭月娥

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,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,由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,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,預計明年1月11日履新,有關決定需經立法會通過,行政長官方能按《基本法》作出任命。林鄭月娥指主持內會主席的議員郭榮鏗,本身是大律師,應比更多議員明白司法制度的重要,以及樂意促成終院首席法官得到任命。

張舉能是接替行將退休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出任此職位,林鄭月娥指,馬道立在去年10月已宣布,在明年一月年屆65歲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,林鄭月娥指當時她已表示專重,並要求司法機關按《基本法》要求,啟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程序,她多謝委員會順利完成工作。林鄭月娥重申,十分高興由張舉能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,並已去信祝賀他能得到任命。

根據司法機構提供的資料,張舉能在香港出生,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,於1983年及1984年取得法學士學位和法學專業證書,85年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律學院取得法學碩士學位,同年獲得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,95年取得新加坡最高法院訟辯人及律師的資格。

張法官其後加入司法機構,2001年6月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。同年12月起,張出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,03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、08年出任憲法及行政訴訟審訊表專責法官。2011年,張法官獲委任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,並成爲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庭長,2018年10月25日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。張舉能在梁頌恆及游蕙禎DQ案中採納人大釋法,駁回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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